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盈利状况趋好

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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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报告》显示,在城镇化和工业化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通过规模化、一体化经营获得了较高的利润,同时其对“三农”的带动作用也开始显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对象为全国大陆的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靠前期调查样本涵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32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样本,839个家庭农场样本,114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样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由五大指标构成,分别为发展潜力、经济绩效、社会绩效、生态绩效、发展前景,调查内容基于此五类指标进行,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

受教育水平更高

相较传统农业生产经营依赖妇女、老人、儿童等留守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人力资源,调查报告反映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受教育水平更高。

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负责人受教育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家庭农场负责人受教育水平较低,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为7.29%,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中拥有同等学历者占比低6个百分点,比龙头企业低31个百分点。但总体而言,三类主体负责人受教育水平明显高于普通农户。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乡村人口中18岁以上人口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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